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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2
中国律师:挑战权力——江平
挑战权力的勇气
我觉得律师真正的全部的工作是挑战权力,这个权力包括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司法权关的权力。因此对于律师的素质来说,既然有这个使命,就要有一种挑战权力的勇气。 任何社会都有个权力制衡问题。从我们国家来看,有国家的立法权、国家的审判权、国家的行政权、国家的检察权的分工和制约,权力制衡是不可缺少的东西。它也是一个国家民主制度、法制建设是否完善的标志、尺度和试金石。律师制衡作用的力量是通过一种民间的力量去制衡的。我们现在的监督,光靠各级人大的监督不够,监督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民间监督、舆论监督,律师是民间监督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世界各国都把律师包括律师的制度、律师职业看做是社会民主制度的捍卫者。
一百年以前,美国有一个著名的律师叫做布赖斯爵士,他发现从职业整体来看,律师事务所的公共责任感和公共影响存在衰落趋向。他把这样一种趋向的原因,主要归结为律师事务所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处理当时的政治和社会问题。社会总有不少敏感的问题,复杂的问题,老百姓要求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律师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律师要在这方面真正起一点社会的制约作用,起一些制衡的作用。但是律师事务所最不愿意做的恰恰是这种事情。我们现在有许多律师所最愿意干大公司的法律顾问,钱拿得多,矛盾也少,审查审查诉状,审查审查合同,审查审查投资,而对社会尖锐复杂的问题不愿意去干。
一个人受社会尊重的程度,主要是取决于他的职业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他能不能够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能不能对社会给予推动,作为社会进步的推动力,而不是在于你挣钱多少。律师一天到晚和各个层次的人打交道,应该是更了解人民的脉博、人民的需求的人,更能担当起挑战权力的重任。 -
2004-12-12
成为一名人权律师!——郭国汀律师专访
商人型的律师不可能成为伟大的律师,他们以赢利为目的,有利可图的生意才做,既便他做某件一时赔本生意,那也是看好日后的利才可能为。商人型的律师并非讼棍,而更多的是依赖良好的人际关系、精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往往能取得实效,从而达到赢利的目的。当下商人型的律师主要是那些活跃于涉外非讼领域的商务律师,他们与政府各部门均有良好的人际关系,精通关系学的应用,人际应酬技能炉火纯青。决不得罪权势集团,不开罪权力人物,反之与权力部门千方百计搞好关系。讼棍是等而下之的混迹于律师队伍中的另类。他们只要能赚钱什么事都能干,什么原则是非正义公道都不顾,这种人头脑机灵,反应迅速,没有什么道德责任感。一个社会若讼棍型的律师大行其道,而正直诚实正义的律师凡而无人问津,那肯定是司法审判体制出了问题。逼良为娼的司法制度,毫无疑问是极权专制独裁的政治体制的必然副产品。不幸的是我国目前的司法审判体制,确实在逼良为娼。这也正是当代大学生们缺乏理想如此现实的根源。一党专政的极权独裁政治不改革,就别指望有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人们多选择随大流,或者加入其中分一杯羹,或者埋头一已私利,或者对社会不公,非正义不闻不问麻木不仁,事不关已,如果人人如此,当然不会有任何希望。如果与权贵同流,向贪官献媚,不敢与强权抗争,不敢维护公道汲汲于利害得失当然不可能成为伟大的律师。伟大的律师必定有献身精神。决不会为一已私利出卖人格尊严。正由于如此,现时在中国,伟大的律师不可能是经济上成功的律师。 -
2004-12-12
律师刑辩的困惑——采访王海云
2002年4月,《中国律师》杂志开展了一场关于“刑辩律师的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的讨论,作为开篇,一篇题为《中国律师在“刑辩”中困惑》的文章引起广泛的关注。文章的作者,是1995年中国首届十佳律师称号获得者之一王海云。 这本是递交给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的一篇文章,王海云在文章前面说:“在中国现今的司法实践中,执法者或监督执法者的权力机关,真正认真的当然很多,但也有不可忽视的逆行者。论文的作用对这些逆行者的启发效果并不太大,这是‘纸上谈兵’,因为论文太理论化、概念化,他们不太爱看,或者看不进去,或者理解不了,或者不想理解。通过几个案例分析,也许会使逆行者们猛然间头脑清醒清醒。” 5月18日,恰逢《律师法》颁布6周年,我在长春市见到,这位老律师与800多位年轻同行一起,对着国旗庄严宣誓: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为维护法律正义,人民的合法权益…… 王海云今年已经66岁了。40多年前,正要从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的他,被迫开始了3年的囚徒生涯和20多年颠沛流离的生活。1980年,他被平反。当别人问他想要干点什么时,回想起这么些年无人听他讲一句真话的苦处,他毅然选择了律师这个职业,并发誓,一定要当个讲真话的律师。 22年的律师生涯,他打过很多场被广为称道的官司。可是,让他“困惑”的,恰恰是那些让他感到“遗憾”和“失败”的案子。 -
2004-12-04
内忧外患:中国刑辩律师的困惑与苦恼
古今中外的名人是这样说的:
“如果法律不能被执行,那就等于没有法律。”[英]洛克《政府论》。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美]杰斐逊《书逊》。
“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东汉]《东汉·刑法志》。
“有法不行,与无法同。”[北宋]苏轼《放榜后论贡举合作事状)》。
“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西汉]桓宽《盐铁论·申韩》
中国刑辩律师的困惑与苦恼可用四个字来概括:内忧外患! -
2004-12-04
耄耋律师喜与忧
我已七秩有四,按联合国人口年龄标准亦开始跨入老年。心怀律师事业,坦陈喜忧交集。
窃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今年第10届终于有7名代表是律师。她(他)们是:
伍增荣(黑龙江律师,8、9届代表、9届常委)
张 燕(陕西大唐律师事务所律师)
迟夙生(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紫芸(广东天爵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 舒(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广东省律协副会长,广州市律协秘书长)
以上5名为女性,除陈舒新当选外,4名9届代表连任。
杨伟程(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山东省律协副会长)
韩德云(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除上7名律师进入人大外,另有3名律师[高宗泽,全国律协会长;何悦(女),天津何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汉宇,贵州辅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选全国政协委员。据悉,律师当选省、市、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依法治国”原则下,在今年地方换届中都有新突破。例如:北京市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4名;天津市人大代表2 名,政协委员8名;重庆市人大代表5名,政协委员7名。比较从建国到1988年第7届全国人大之前,偌大的中国没有律师的代表或委员;人大7届实现“零”的突破,包括当年尚未回归的香港1名律师(廖瑶珠,已故)在内,也只有4名律师;政协8届仅有1名律师委员和常委(梅养正)。目睹中国国情,真是日月换新颜、人间变模样,正如《法律服务时报》预计:“一个新的时代——律师的时代即将到来,一个新的立法时代即将到来了。”







